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

加强全过程监督
自觉为民履职

今日瓯海 2025年01月14日

  本报讯(记者  叶斯斯  伍志翔)1月8日,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迪清主持会议,副主任周金平、李康、陈继林、黄永胜出席会议,区领导梅山标、林蔓、寿宇飞、张昶,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敏,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小明列席会议。会议任命刘胤伯为副区长。

  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区长寿宇飞、张昶,区法院副院长潘志尧,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标标,部分员额法官、员额检察官2024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;区政府组成部门、市派驻部门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依法履职情况;区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,并对上述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。

 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建议办理情况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,公检法机关关于部分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,书面审议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。会议还表决通过市人大代表补选及有关人事任免。

  会议指出,区人大常委会要以履职评议为契机,拓宽民主监督渠道,更好保障人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一直贯穿于行政司法工作的全过程。

  会议强调,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,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办要强化财经监督,加强对政府债务“借、用、管、还”全过程监督,真正体现有权必有责、花钱必问效。要共同在为民履职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,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和根本价值取向,自觉为民用权、为民履职、为民服务,共同推进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。